谈建立国有森工级林业基金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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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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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林业局驻内蒙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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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森林资源的可再生性,随着森林的采伐利用,林业企业需要有不断的资金投入,用于更新、培育、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以达到永续利用和发挥森林多种效益的目的。为此国家制定了法律、法规,从制度上保证了林业资金的投入。一些具有营林资金性质的专项资金企业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往往出现偏差,为管好用好这些资金、规范企业行为,建立林业基金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国办通(1988)34号《国务院办公厅对林业部〈关于实行林业基金制度问题的请示〉的批复通知》“同意先建立中央级(林业部本级)和省级林业基金”,结合行业专项资金管理体制,国有森工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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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森工级林业 基金制度 林业企业 管理使用 基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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