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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债转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引用本文:邱泽军,赵贵宾.实施债转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J].林业财务与会计,2003(5):9-10.
作者姓名:邱泽军  赵贵宾
作者单位:东北林业大学
摘    要:“债转股”简单地说就是由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将企业在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转为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此时的债权人就变成了股东。目前我国分设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处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的不良贷款。国有企业通过债转股,将企业从银行的借款变为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投资。实行债转股促进了国有企业资产重组,降低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盘活了企业的存量资产,对国有企业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与研究。一、要严格注意把好政策关债转股是国有企业解困,盘活银行不良…

关 键 词:债转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国有企业  政策  风险防范  投资主体  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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