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足额征收育林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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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玉祥.怎样才能足额征收育林基金[J].林业财务与会计,2003(12):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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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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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铁岭市林业基金征收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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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木材经销也由原来的计划调节转变为市场销售。征收育林基金的对象也由计划经济时期的国有林场和乡村林场扩展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林场、乡村林场和个体经营者。在计划经济时期,征收育林基金是在木材生产单位实现销售收入后以会计凭证作为计征依据,实现征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林的采伐销售由计划经济时期的国有林场统一组织采伐、造材,归集到初级林场后由楞场统一按国家计划销售的单一经营方式转变为三种经营方式。即:一种经营方式是由国有林场统一组织采伐,统一组织销售;第二种是活立木按采伐设计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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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育林基金 林业 辽宁 征收工作 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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