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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宣传
摘    要: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内蒙古西部电网供电环节增值税征收率批复的通知 内国税流函[2002]33号各盟市、计划单位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内蒙古西部电网供电环节增值税征收率的批复》(国税函〔2002〕796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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