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与信托相结合的适用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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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玲.人寿保险与信托相结合的适用性分析[J].上海保险,2003(1):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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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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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
(张晓玲),西南财经大学(周晓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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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现实生活中,当保险事故一旦发生时,保险受益人常常会因为如下情形不能妥善处理保险金:年纪太小或心智有障碍、对法定监理人或监护人妥善保管保险金能力有质疑、各受益人间利益相冲突等。由此,保险受益人虽然形式上拥有保险金,但实际上有可能非但享受不到保险金的利益,反而有可能造成挥霍浪费或受益人彼此间的对立,甚至引来歹徒的觊觎。正因如此,如果将人寿保险与信托相结合,不仅能使保险受益人享受到应有的权益,还能获得人寿保险信托带来的其它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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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寿保险 信托 适用性分析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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