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强监管下交通产业基金如何“去伪存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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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竹磬.金融强监管下交通产业基金如何“去伪存真”[J].中国公路.建设市场专刊,2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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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竹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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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成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四川众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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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8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财政部当天发布23号文),密集出台的强监管政策对交通产业基金堪称一场"政策海啸"。前者限制了银行理财嵌套资管计划投资产业基金,并不允许通过产品分级对优先级提供兜底,要求基金进行市值管理,打破刚兑;后者要求产业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透项目资本金,必须是自有的非债性资金,基金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或部门承诺回购投资资本金、保本收益或兜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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