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开证行因制裁法规拒绝承付而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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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税明铭.由开证行因制裁法规拒绝承付而引发的思考[J].中国外汇,2023(14):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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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税明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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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国际结算单证中心(合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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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在单证业务中,交易各方都应该遵循UCP600等国际惯例的规定,理性对待信用证中的制裁条款,它并非是交易各方不履行信用证下义务的依据,切勿出现滥用制裁条款的行为。近年来,国际制裁形势日趋复杂,由制裁引发的问题日益突出,制裁应对在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中日益重要。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的结算工具,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银行必须建立健全制裁合规体系,防止因制裁而产生贸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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