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转换工业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试点七种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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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投入产出总承包试点形式:企业承包期内,照章交税,确保完成上缴财政收入指标(部分企业继续承包上交利税),分年结算。实际上交,超过承包指标部分,由市财政用地方财力,全部返还给企业,或实行分档分成办法;完不成承包指标部分由企业用自有资金补足。 2、比照中外合资企业部分政策试点形式:企业按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有关工商统一税的税目、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按33%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其它各小税以及各项税款的缴结办法、入库级次、使用的票证、纳税渠道不变;固定资产折旧按合资企业有关折旧年限规定计提;企业从执行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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