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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新西兰、韩国国有资产管理框架
引用本文:张文魁,亓长东.瑞典、新西兰、韩国国有资产管理框架[J].中外企业文化,2003(10):50-51.
作者姓名:张文魁  亓长东
作者单位: 
摘    要:一、政府如何设立所有权行使结构瑞典:1、工业部国有企业局是所有权行使机构。1998年,瑞典政府在工业部内部设立一个专门行使所有者职能的国有企业局。设立该局的一个动因是将政府的公共管理与国有资本管理分开(类似于中国的"政资分开"),另一个动因是解决公司治理中的所有权缺位、内部人控制问题。国有企业局对34家国有企业行使所有权,这34家企业占全部国有企业总价值的85%,还有14家金融、房地产、博彩类国有企业由财政部行使所有权,另外12家国有企业分别由卫生部、文化部等行使所有权。2、国有企业局的高级投资经理是国有企业的董事。国有…

关 键 词:瑞典  新西兰  韩国  国有资产管理  经营目标  公司治理结构  公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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