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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公司法》需探讨的几个问题
作者姓名:赵娅丽
作者单位:交通部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了国民党政府的一切伪法统,其中包括公司法。针对解放初期私营公司数量情况,我国分别于1950年和1951年颁布了《私人企业暂行条例》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了5种公司形式。但到1956年国家实行私营企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这些公司形式就不存在了。在这以后的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我国采取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虽然存在着名为生产性的专业公司或销售公司,实际上是组织生产和销售的行政性公司。现代企业制度意义上的公司没有真正建立,公司法的制定也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自1979年我国实行改革…

关 键 词:《公司法》 中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现代企业制度 制度缺陷 行政干预 政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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