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青苗补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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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永明.电力工程青苗补偿管理[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5(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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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永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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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网安徽淮北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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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青苗补偿也称为青苗赔偿,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电力法》第16条、《电力设施保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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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被征收土地 电力工程 土地使用者 征用土地 电力设施保护 安置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 《电力法》 直辖市规定 承包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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