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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丢失须赔偿
引用本文:郭兆锋.邮件丢失须赔偿[J].标准化报道,2003(18).
作者姓名:郭兆锋
摘    要:日前,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发布的《甘肃省邮政条例》已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甘肃省第一部地方性邮政法规,其中规定,邮政部门遗失邮件后,应该依法进行赔偿。该《条例》涉及普通服务、行业管理、规划与社会扶持、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共29条。对于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邮件遗失赔偿问题,该条例明确规定,“本省范围内互寄邮件超过1个月,省际之间互寄邮件超过2个月,国际邮件超过6个月,仍无下落的,邮政企业应依法赔偿”。邮件丢失须赔偿@郭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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