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传统能源开发利用造成的环境问题日益恶化,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成为我国的重大能源战略选择。为了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克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所面临的法律和政策障碍,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列入了2003年立法计划。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科研院所以及社会团体的共同参与下,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于2004年12月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法)于2005年2月28日通过,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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