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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第11号
摘    要:根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6号),我委于2009年3月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9]581号),开展了第三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资格升级工作。2009年5月9日,我委完成申请材料的接收工作。8月21日,完成了专家评审工作,包括整理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和进行结果复查等。

关 键 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资格认定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  招标代理机构  投资项目  认定管理办法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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