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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垄断行业高收入合理性问题的再讨论——基于企业—职工匹配数据的分析
引用本文:聂海峰,岳希明.对垄断行业高收入合理性问题的再讨论——基于企业—职工匹配数据的分析[J].财贸经济,2016(5):22-36.
作者姓名:聂海峰  岳希明
作者单位:1.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510275;2.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100872
基金项目:教育部青年基金“基于投入产出模型的间接税转嫁和影响机制研究”(11YJC790137),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转型时期中国的行业垄断与居民收入分配研究”(12JZD030),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寻求缩小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最有效手段”(71473257).
摘    要:收入不公是公众对我国收入不平等不满的最重要原因,而垄断行业高收入是当下诸多收入不公正现象的典型.客观地讲,并非所有垄断行业高收入都是不合理的,因从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差异产生的教育回报差异在一定范围内是合理的.需要在考虑职工教育、工龄等因素的基础之上测量和分析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问题.本文通过分解的方法,在收入平均水平与收入分布上,将垄断行业与竞争行业之间的工资差距分解为合理和不合理两部分.结果发现,在平均水平上,垄断企业与竞争企业之间平均工资之差的近1/2均为不合理的,系垄断所致.从不同收入水平看,随着收入分位数的提高,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收入差距逐渐增大.在10%、50%和90%三个分位点上,垄断行业收入比竞争行业分别高出9.4%、52%和60.6%.收入差距中不合理部分的比重,同样随着分位数的上升而上升;在此三个分位点上,不合理部分的比重分别是26%、71%和72%.本文的数据为企业—职工匹配数据,同时包括了职工个人属性与职工所在企业两个方面的信息,克服了遗漏变量的问题,使垄断行业高收入中不合理部分的估计值更加可靠.

关 键 词:工资差异  Oxaca-Blinder分解  分位数回归分解

Re-discussion on the Rationality of High Income of Monopoly Industries: Evidence from the Employer-Employee Matched Data
NIE Haifeng,YUE Ximing.Re-discussion on the Rationality of High Income of Monopoly Industries: Evidence from the Employer-Employee Matched Data[J].Finance & Trade Economics,2016(5):22-36.
Authors:NIE Haifeng  YUE Xim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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