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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室
引用本文:刘云龙.法律咨询室[J].中国邮政,2012(6):55.
作者姓名:刘云龙
作者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通辽市分行
摘    要:问:以法院起诉的方式清收保证类贷款时,应如何确定被告?答:邮储银行小额保证贷款采用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方式,这是我行为有效实现合法债权而采取的更为审慎的保障性措施。在具体诉讼实践中,有的银行在遇到借款人为躲避债务下落不明,拖欠的本息又不多,为节省

关 键 词:保证人  借款人  保证期间  保证贷款  连带保证责任  银行  连带责任保证  合法债权  起诉人  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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