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设置了一道合理的准入门槛长期以来,粮食经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独家审批和监管,由于职能不同,出现重许可、轻监管的现象,有证、无证的,固定、流动的,国有、民营的,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导致粮食市场混乱无序。《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资金、仓储设施、质检能力等方面提出经营许可的具体条件,由办理工商登记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并完成审核,同时依法参与经营监管,对防止违规经营,打击无照经营、维护市场秩序起到了双重保障作用。二、搭建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1998年以来,从实行“三项政策、一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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