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赠与行为”监管初探
引用本文:何云福.“赠与行为”监管初探[J].监督与选择,2007(1):84-84,89.
作者姓名:何云福
作者单位:上海市静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摘    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产品的生产行为依法具有监管权限,但通常对严格的赠与行为没有监管权限。然而,面对市场中各种将残次品作为合格品变相赠与促销,以及部分以赠与名义逃避行政监管的规避行为,迫切需要政府参与其中,规范市场秩序。笔者认为,“赠与行为”不应当是监管空白,质监部门可以依法行使职权,对某些特定的“赠与行为”追究产品质量责任。特定“赠与行为”探讨一、“揭开面纱的赠与行为”。即赠与本身是为了规避行政查处,需要揭开赠与的外表,追究其内在销售行为的责任。这种特殊性质的赠与,实质上是销售行为,它往往会导致买卖双方合谋以…

关 键 词:规避行为  行政监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产品质量责任  市场秩序  合格品  权限  促销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