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尚待"与狼共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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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涛.电信业:尚待"与狼共舞"[J].WTO经济导刊,2005(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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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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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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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国加入WTO的谈判中,电信业一直是公认的谈判最艰苦的领域之一。一方面,我们要尽量延缓外资介入中国电信运营业的时间,以保护民族电信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我们又要通过开放电信市场以争取到更大的国家利益。屈指一算,中国加入WTO已经三年时间,根据相关协议,外资已经可以在国内及国际固定基础电信服务领域持股,持股比例可达到25%,但有地域范围限制,即必须局限于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城市。 但到目前为止,外资仍然将重点放在中国市场的研究与前期公关上,以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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