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农业税附加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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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红林.严格农业税附加管理[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4(11):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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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红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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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大荔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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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2002年陕西省大荔县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附加成为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重要来源。为了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照有关规定,县财政将农业税附加返还到乡镇,由乡镇返还到村。可实际执行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出现了乡镇挪用平调附加现象,影响了税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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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税附加资金 农村税费改革 税收管理 财务人员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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