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刘方仁腐败案看高官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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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慧.从刘方仁腐败案看高官腐败[J].财经界,2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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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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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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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刘方仁是建国以来第一个因在职期间所犯罪行而走上法院被告席的省委书记,其腐败金额巨大,案情复杂。经过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刘方仁因三项腐败事实而被判无期徒刑,并没收其赃款。刘方仁的案例具有以下四个特点:家人参与、腐败关系网复杂、表面性和两面性、色情腐败。这个案例给我们带了的启示主要有:高官的权力过大,需要健全监督机制;以法治国,得从培养法制意识做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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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刘方仁 腐败 监督 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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