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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中国参与的可行性
引用本文:倪小璐.《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中国参与的可行性[J].新西部,2013(6):74-75,85.
作者姓名:倪小璐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厦门大学法学院课题“The 1997 UN Watercourses Convention and China’s Treaty Practice(1997年联合国《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与中国的条约实践)”阶段性成果;英国邓迪大学水法和水政策中心课题“UN Watercourses Convention(UNWC)Global Initiative(联合国《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全球倡议)”子课题,由挪威政府与世界自然基金会(WWF)联合资助
摘    要:文章认为,《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是迄今为止关于国际水道利用与保护方面最具影响力的公约。基于对《公约》部分条款的反对,中国尚未加入该《公约》。但从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的双重视角出发,结合我国的相关条约实践来看,中国都有必要积极加入《公约》,并努力推动其尽早生效。

关 键 词:《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  中国立场  国际法  国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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