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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中的要约收购
引用本文:陈青,周伟.上市公司收购中的要约收购[J].浙江金融,2004(1):49-51.
作者姓名:陈青  周伟
摘    要:上市公司收购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收购人可通过协议收购、要约收购或者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等三种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其中,要约收购指收购人向目标公司同一类别股东或全体股东发出,约定一段时间后以一定的价格购买其所持有股份的意思表示行为.根据法律对要约收购过程中收购人收购义务的差异,要约收购分为全面强制要约收购和部分主动要约收购.要约收购制度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的英国,该制度为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及现代企业制度下强化管理层约束机制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关 键 词:“上市公司收购”  要约收购制度  英国  美国  中国  收购价格  股东  豁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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