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收回闲置地的批准权限在政府——访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
引用本文:刘振国.收回闲置地的批准权限在政府——访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J].中国地产市场,2012(7):54-56.
作者姓名:刘振国
作者单位:《中国地产市场》记者
摘    要:日前,国土资源部以第53号部令发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7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原《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5号令)作了全面修订,完善了闲置土地定义,细化了“动工”认定标准,增加执法可操作性;区分政府原因和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依法明确不同的处置方式,强化对土地权利人保护,落实政府违约责任;全面完善闲置土地处置程序,充分保障土地权利人的救济权;增加预防和监管措施,明确法律责任,重点加强对因政府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控制,推动地方政府加快闲置土地盘活利用。

关 键 词:国土资源部  闲置土地  地方政府  法规  权限  认定标准  可操作性  处置方式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