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5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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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货物类(25项):电视机、电冰箱、摄影录像设备、空调调节设备、计算机、封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办公家具(5万元以上)、办公厅纸、工作制服(5万元以上)、网络设备、医疗设备器械(20万元以上)、档案保密设备(5万元以上)、灯光音响设备、电梯、锅炉、中央空调、汽车、摩托车、商业软件(5万元以上)、发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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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采购 限额 工作制 货物 办公家具 制服 浙江 扫描仪 商业软件 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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