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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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国平,常永涛,黄燕.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1,22(5):116-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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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国平 常永涛 黄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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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南京经济学院财政学系,镇江,212413 2. 海门市地税局,226100 3. 海门市国税局,22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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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分税制度改革涉及税收执法权的划分,税收立法权基本上没有分。地方政府“迫于财政收支压力”,滥用收益权,非法截取税收立法权,致使政府收入分配秩序混乱。根据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理论和国际惯例,税收立法应在相对集权的基础上、适度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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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权 税收立法权 政府职能 税权分配模式 |
文章编号: | 1003-7217(2001)05-0116-02 |
修稿时间: | 2001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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