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中的误期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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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明峰,张明春.FIDIC合同中的误期损害赔偿[J].国际经济合作,2002(7):5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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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明峰 张明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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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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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误期损害赔偿(LiquidatedDamagesforDelay)是FIDIC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无论是雇主、工程师或承包商都希望通过对这一概念的不同解释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为了帮助使用者更好地掌握和运用这一概念,本文对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四版(1987,以下称“红皮书”)以及《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以下称“新红皮书”)中关于误期损害赔偿的内容作一简要的分析。一误期损害赔偿在业内常被称为“延期罚款”或“固定违约金”。这种提法虽然符合我国的法律习惯和相关规定,但与FIDIC合同的本意却有出入。根据传统的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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