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资总额时不要漏报工资条外的零付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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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斌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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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2001年7月份的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中,北京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抽查了某医院的2000年劳动情况表,对报表中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指标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我们查看的财务科目是该单位财务的收入、支出明细帐;医疗支出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明细帐;药品支出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明细帐以及当年12月份的工资发放单.经过核实,该单位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数应为1369.6万元,而其上报数是920.9万元,瞒报了448.7万元,统计违法数额占实际数额的比例达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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