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谈会计信息失真责任主体及其治理
引用本文:廖文.浅谈会计信息失真责任主体及其治理[J].事业财会,2002(5):35-36.
作者姓名:廖文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
摘    要:在新修订的《会计法》中,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特征进行了简单而严肃的描述,“真实、完整”,也就是说,真实性、完整性是法律对会计资料的质量要求,因为会计信息详尽和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信息使用对现实经济的把握和驾驭。但是,会计的现实却并非这样,2000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令人吃惊,被国家权威机构抽查的159家企业中,资产不实的147户,虚增资产18.48亿元,虚减资产24.75亿元;利润不实157户,虚增利润14.72亿元,虚减利润19.43亿元。从上面公布的抽查结果来看,会计信息失真确实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本就会计信息失真的责任主体及其治理谈点肤浅的看法。

关 键 词:会计信息失真  责任主体  治理  会计法  中国  单位负责人  会计人员  会计师事务所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