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产权交易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
引用本文:沈立群.产权交易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J].上海国资,2012(2):14-14.
作者姓名:沈立群
作者单位: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
摘    要:正缔约过失责任往往基于合同不成立或合同无效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责任方式主要是赔偿对方的损失企业产权项目进场挂牌转让,启动了转让方和参与受让活动的竞买人以订立交易合同为目的的交易过程。《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

关 键 词:缔约过失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交易过程  缔约过失行为  产权市场  交易当事人  竞买人  民事责任  责任方式  转让方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