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无权留置乘客行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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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冰.出租车司机无权留置乘客行李[J].出租车之家,2005(1):5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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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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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6月,绍兴市运输管理处举报投诉中心出现了一起离奇的出租车司机“投诉”乘客的案件,乘客拒付部分车费,司机一怒之下将乘客随车携带的两箱行李“送”到了投诉中心,要求投诉中心“主持公道”。结果,反而受到了运管处的处罚。这个案子涉及到民法理论中的“留置”问题。按照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车在营运过程中,应该使用计程计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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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乘客 民法理论 公道 举报投诉 出租车司机 留置 案件 拒付 行李 运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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