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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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俏 马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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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方航空集团北方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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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意味着,单位负责人就是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要代表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对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发挥会计人员作用,对从根本上解决会计程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一、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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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单位负责人 会计责任 会计信息质量 内部管理 会计人员 会计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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