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工商“两费”收取的缺陷与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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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扬,戴鹏辉,高建新.现行工商“两费”收取的缺陷与改革[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7(2):6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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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扬 戴鹏辉 高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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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江苏省盐城市工商学会 [2]大丰市工商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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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工商部门分别从1983年、1987年开始收取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以下简称“两费”)。“两费”的收取,在财政供给体制不能全额拨款保证行政经费的情况下,对工商部门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的恢复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经济、市场主体发生了深刻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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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收取 改革 缺陷 贸易管理 工商部门 市场管理费 暂行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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