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下的经纪人 |
| |
引用本文: | 灵微.法律下的经纪人[J].中国工商,2001(8):86-87. |
| |
作者姓名: | 灵微 |
| |
摘 要: | 经纪人不是“掮客” 经纪人是为买卖双方实现市场交易而从事沟通、服务的中间人,他提供的是服务或称为劳务。所以,有的国家将他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归人雇佣关系范围。然而。经纪人所提供的劳务不同于一般雇佣关系中雇员所提供的劳务:经纪人完成代理事项后收取的是佣金,而不是工资或薪金:如果经纪人尽了努力但仍未完成雇主的委托,他一般没有报酬。 经纪人提供服务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佣金。佣金不同于一般的报酬,它不以付出劳动的工作量来确定,而是以经纪人为委托人完成成交额为比例加以计算。所以经纪人的收入多少与他为委托人达成的交…
|
关 键 词: | 经纪人 法律地位 代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