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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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振国.关于优化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考[J].黑河学刊,1997(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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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振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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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河市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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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担负着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实践使我们感到,目前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整体功能和职能作用尚未能得到充分发挥,距离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有很大差距,其核心是组成人员的素质问题。为此,本文就如何优化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问题作一探讨。一、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整体素质势在必行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职权作了具体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四权,即:立法权(省及较大的城市)、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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