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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作孽 天不容
引用本文:马山前.人作孽 天不容[J].税收与社会,2001(1):31-31.
作者姓名:马山前
摘    要:内蒙古一位国有企业的“何经理”(实际姓杨),从省城到某市一家夜总会去嫖妓,坐台小姐小红是“何经理”与前妻的亲生女儿,在包厢里她认出了自己的爸爸,目睹耳闻了他的淫行秽语,女儿怒火中烧,当即点唱了《父亲》那首歌,泪流满面地痛斥父亲的可恶和卑劣。

关 键 词:生活作风  中国  社会病态  伦理道德  卖淫嫖娼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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