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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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军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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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1月11日晚9时许.安徽省天长市境内的天滁公路上发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将一骑自行车人撞倒后未采取任何抢救措施即逃离现场、造成受害者死亡。后查实,肇事者名叫宋军,系天长市交通局工作人员。出事的当天上午,他的一位开出租车的朋友因欠缴管理费。所驾出租车被交通局下属的"出租车管理办"扣了,请宋军出面说情。宋军满口答应,当天下午就去说情并将出租车取出。为了表示谢意.宋军于当天晚上在饭店宴请"出租车管理办"的有关人员。酒足饭饱后,又要用刚刚取出来的出租车送这些人回家。有人见他喝多了酒,劝他不要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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