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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及里的改变
作者姓名:本刊编辑部
摘    要: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关键内容。统一法人机构在改革完成后预计将达到1700家,约占现有县级机构的71%,是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形式。其能否真正做到产权明晰和实现“四自”关系到是否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和增强“三农”服务功能,关系到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衡量农村信用社改革成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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