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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看点
摘    要:4月1日,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正式实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修订后的《节能法》涉及质检系统八大职能,包括节能标准制修订、生产许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能效标识、认证、能源计量、节能产品进出口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赋予了质检部门一系列重要的职责,对质检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本期《迎接使命为节能护航》一文为你详细解读了这些条款。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节能法》  标准制修订  质检系统  能效标识  能源计量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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