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中的单位犯罪主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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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原涛.论刑法中的单位犯罪主体问题[J].魅力中国,2010(31):145-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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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原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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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05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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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刑法把单位纳入犯罪主体的范畴。私有性质的公司、企业纳入单位犯罪主体的问题,无论从刑法原理、犯罪构成要件,还是从立法起源及单位犯罪规定的内容上看,都应将私有性质的公司、企业纳入其中。对于机关主体犯罪范围,国家机关应被包括在其中,同时,有关条款对国家机关犯罪的罪种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避免社会和司法实践上的混乱。单位犯罪主体的犯罪处罚,新刑法采取的是以两罚制为原则,以单罚制为补充;同时应认为单罚制与单位犯罪主体存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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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主体 两罚制 单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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