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农业保险条例》不同于《保险法》的七个特点(二)
引用本文:庹国柱.《农业保险条例》不同于《保险法》的七个特点(二)[J].中国保险,2013(6):8-12.
作者姓名:庹国柱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摘    要:特点六:区分出不同于商业保险的合同特征从法律(无论业法还是合同法)性质来说,农业保险特别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属于公法调节的范围,而商业保险是私法调节的范围,所以农业保险合同法具有其独特性。《保险法》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投保、理赔等方面的规定,无法适应农业保险合同的实际情况,因此,《条例》对于农业保险合同做了大量不同于《保险法》的特殊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保主体的特殊性在《保险法》里,

关 键 词:政策性农业保险  《保险法》  保险合同法  商业保险  合同当事人  权利义务  特殊规定  《条例》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