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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引用本文:冯艳芳.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J].税收与企业,2003(3):45-47.
作者姓名:冯艳芳
作者单位:沈阳大学经济学院
摘    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对于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确保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好农业和农村问题,实现社会充分就业目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实现全面小康的迫切需要。为此,要采取以下发展对策:进一步解放思想,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发挥民营经济的比较优势,提高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企业规范化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高速民营经济的空间布局,促进民营经济协调发展;进一步改革开放,创造宽松的体制环境;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为民营经济提供法律保障;吃透用好用活WTO规则,提高民营企业国际化水平。

关 键 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民营经济  对策  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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