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被雇村民干活受雇主应按责任赔偿
作者姓名:周中良
摘    要:湖北省枣阳市一名个体工商户雇请村民为其干活,该村民在工作中不幸受伤。2010年12月12日,枣阳法院受理后对该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了公正判决,雇主应按责任赔偿受伤村民损失。

关 键 词:责任赔偿  村民  雇主  人身损害赔偿案  个体工商户  2010年  枣阳市  湖北省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