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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剥削”及其历史命运
引用本文:赵凌云.当代中国的“剥削”及其历史命运[J].财经政法资讯,2002,18(5):3-10.
作者姓名:赵凌云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    要:“剥夺剥夺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所论证的基本结论。社会主义制度与以往自原始社会以来的一切社会制度的本质差别之一,在于社会主义是一种非剥削社会制度。但是,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剥削问题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在实践上,1949-1952年间,消灭了封建的、官僚资本主义的和外国资本帝国主义的剥削制度和剥削方式。但是,在新民主主义制度框架下允许资本主义剥削方式有限度的存在。1953-1956年间,伴随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善,资本主义剥削方式基本被消灭,但依然存在“定息”这一名义上的资本主义剥削方式。1956年,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以后,一直到1979年,虽然不再存在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但是,伴随着对刘少奇“天津讲话”有关“剥削有功”观点的批判,在思想理论战线保持着对剥削行为和剥削思想的高度警惕。1979年以来,剥削开始成为人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尽管“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中存在无可否认的剥削事实,但是,人们似科难以真正从理论上承认其合理性,人们讳言资本主义经济而言私营经济,讳言外国资本主义而言“外资企业”。可见,长期以来,人们只是从合法性角度对剥削事实无可奈何地予以接受,而于情、于理,人们对剥削是拒斥的。然而,自从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提出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以后,如何合情、合理、合法地说明社会主义下的剥削现象,如何说明社会主义这一非剥削制度与剥削现象的关系,就成为理论上的一大课题。

关 键 词:剥削  马克思  概念  中国  剥削现象  私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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