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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件中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作者姓名:李燕蓉
作者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摘    要:要旨:考虑到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举证难、卖际证明的损害往往少于实际发生的损害等特殊性,为加大知识产权赔偿力度,可以加强裁量性损害赔偿的适用,对于权利人在诉讼中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被控侵权人侵权的主观恶意明显,侵权时间长、范围广、获利巨大,远远超过权利人的索赔请求的,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额时,可以酌情确定赔偿数额。对被控侵权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进行过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侵权情节严重,获利巨大的侵权人采取民事制裁措施。

关 键 词:损害赔偿数额  商标侵权案件  《商标法实施条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商标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  民事制裁措施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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