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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细则制定建议
引用本文:李敏.新企业所得税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细则制定建议[J].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4(1):31-31.
作者姓名:李敏
作者单位:李敏(吉林工商学院,财税系,吉林,长春,130062)
摘    要:2007年3月16日全国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法  公益性捐赠  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应纳税所得额  捐赠支出  利润总额  会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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