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财县管改革中财政监管的缺位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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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洪波.乡财县管改革中财政监管的缺位及对策[J].财政监督,2008(1):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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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洪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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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泗阳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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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乡镇级财政是处于五级财政体系中的最底层,也是最薄弱的一级财政。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财政收入规模大幅下降,支出范围明显缩小,不少乡镇均存在财政供养人员较多、债务负担过重、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为推动建立县乡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规范乡镇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2006年7月.财政部在结合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06]402号),要求在全国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工作。乡财县管的管理模式对于规范乡镇的收支行为、保障工资正常发放和乡镇的正常运转、遏制新增债务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从目前各地改革的实施情况来看,还存在着对乡镇政府的管理和监督不到位问题,极大地影响了改革的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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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税费改革 财政监管 财政管理方式 乡镇政府 财政收入规模 财政供养人员 农村基层政权 债务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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