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从“中远釜山”轮碰撞大桥案中应及取的教训
引用本文:陆悦铭.从“中远釜山”轮碰撞大桥案中应及取的教训[J].港口经济,2012(3):48-51.
作者姓名:陆悦铭
作者单位:上海港引航站
摘    要:发生在2007年11月7日的“中远釜山”轮碰撞旧金山奥克兰海湾大桥事故,造成巨大损失:船舶损坏维修费用约210万美元,大桥损坏维修费用150万美元,环境清洁费用超过7000万美元。当事引航员被判10个月监禁,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被判入狱的引航员。尽管该事故已经过去四年,许多专家从不同的角度探讨这起事故,如引航员是否该接受刑事处罚,船舶交管系统(VTS)是否该负一部分责任,船舶管理公司应如何管理船员,引航机构应如何评估引航员,船舶溢油如何应急等。本文通过分析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关于这起事故的海事报告,认为引航员应从中认真吸取教训,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关 键 词:海湾大桥  碰撞  釜山  船舶管理公司  维修费用  美国历史  2007年  刑事处罚

Allision of Hong Kong-Registered Containership M/V Cosco Busan with the Delta Tower of the San Francisco-Oakland Bay Bridge San Francisco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