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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风险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意义及方法初探
作者姓名:杨健
作者单位:厦门建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涉税有风险,入税需谨慎。注册税务师在办理税务代理的执业过程中,应永远保持清醒的头脑,

关 键 词:税务代理人  代理风险  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意义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  应纳税款  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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