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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部外资司司长胡景岩解答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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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3年1月31日发布了《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自该办法实施之日起,1996年9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1996年9月30日由外经贸部发布的《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与《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相比有了许多新的变化,现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关 键 词:外经贸部  胡景岩  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  设立政策  外方股权比例  投资条件  出资形式  外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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